歇業旅館轉為月租套房 中市稽查發現未申請變更使用
已歇業的聯欣大飯店轉為月租套房卻未提出變更設計。(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有38家已歇業的旅館,為預防興中街大火悲劇重演,市府聯合稽查小組今天下午稽查3家已歇業旅館,其中昭盛52行館為歇業狀態,而聯欣大飯店及奇芳賓館涉及違規使用、擅自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公安申報,都發局將依建築法第91條,分別開罰所有權人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今天的稽查由副市長陳子敬帶著聯合稽查小組成員都發局、消防局、觀旅局、警察局等進行稽查,稽查的第一家是位在北區已歇業的聯欣大飯店進行稽查,陳子敬表示,台中市共有38家已歇業的旅館,將會逐步稽查,且是每一家都稽查。
今天下午稽查第一家聯欣大飯店,是在2004年2月15日取得旅館登記證,2020年7月30日註銷登記證歇業。
都發局發現,現場已有房客入住,初判是變更為月租型套房,但卻未提出變更使用的申請,且室內有進行裝潢也未提出申請,所有權人也未定期提出公共安全檢查。
至於消防安全問題,消防局初步判定消防設施、消防管理都符合規定,但是消防材質未標示已違反規定。
市府表示,依建築法第91條,開罰所有權人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稽查小組第2家稽查位在中區的奇芳賓館,該店於2006年6月29日取得旅館登記證,2011年11月11日註銷旅館登記證歇業。
市府表示,已於今年2月23日針對大樓現場公設的消防安全設備缺失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並限期3月25日前改善完畢;另室內部份因大門深鎖,消防安全設備無法檢查,將張貼檢查通知單前往檢查。無申請變更仍違規使用,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依建築法第91條,開罰所有權人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第3家為西區的昭盛52行館,2006年6月6號取得旅館業登記證2021年6月23日註銷旅館登記歇業,今天稽查的結果業者已歇業,並無違規使用,一二樓變更為店鋪有申請變更。
在稽查已歇業的聯欣大飯店時,現場一位陳姓女房客表示,她租7坪的房間,一個月1萬元左右,她並不知道所住的這棟大樓並未申請變更使用,不過她要住進前,都有檢視過其消防安全,她覺得此棟大樓還不錯,不過因為沒有申請變更使用,她還是有疑慮,且一直認為房間太小想離開,現在更打算搬走。
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稽查已歇業的聯欣大飯店,稽查人員在房客同意下了解內部是否有進行裝潢。(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