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修正外送自治條例 總公司設新北也受規範
「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修正6條文,增列跨域屬地認定,就算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市,只要外送員在台北市提供外送服務,也受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資料照)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訂有全台第一個「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2020年3月上路,市府修正6條文,增列跨域屬地認定,就算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市,只要外送員在台北市提供外送服務,也受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已在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台北市議會審議,有望在本會期通過。
「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共有16條,目的為減少外送事故發生並保障外送員安全,這次修正6條文,包含外送員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保險,最低保險金額從200萬提高到300萬元,業者每月需將納保的外送員人數報北市府備查,否則不能讓外送員送餐。
另外也增訂,外送員外送服務期間,應在外送箱標示外送平台業者名稱,若沒標示、違規屆期未改善,可處2萬元至8萬罰款;外送員滿1年還需進行教育訓練,針對發生職業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或交通安全事故的外送員,需在事故發生後3個月內,實施每次至少1小時的教育訓練課程。
台北市2021年1至11月外送車禍總件數1961件,比新北同期的447件高出4倍,台北市交通局解釋,每月都會統計業者事故的次數並公告,比較每季件數,若增加會要求業者提出交通改善計畫,外送員若發生事故,需回公司進行交通安全的教育訓練,新進的外送員需教育訓練,一年後要再回訓,發生事故也要教育訓練。
台北市勞動局指出,過去平台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但外送員若在台北市送餐,台北市自治條例管不到,本次修正就算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市,只要外送員在北市提供外送服務,台北市仍有管轄權,該條例仍可以規範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