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家沙鹿豪宅違建貼2/13限拆公文 都發局:非特例
顏家沙鹿千坪豪宅莊園的違建,市府要求2月13日拆除改善。(記者蔡淑媛翻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顏寬恒家族沙鹿豪宅違建,其中國有地違建(龍井區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433-6地號)在都市計畫保護區建車道、植栽及圍牆,台中市都發局除在已開立處份通知書依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元,並通知承租人在2月13日拆除改善違牆等違建,9日再將公文貼在住宅大門外,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這是依往例提醒承租人在期限內拆除、改善,並非特例。
另顏家沙鹿莊園豪宅違建也包括住宅部分在沙鹿區國昌段490、494地號(私人土地、住宅區),都發局複查確認違建包含地下室一層、屋前雨遮、天井封閉、垂直增建一層、圍牆等違建,顏家雖在農曆年前已將豪宅出售,市府將處分移轉給建物所有人,但違章建築認定內容不受影響,黃文彬表示,違建在住宅區,依違章建築處理原則,現任屋主必須2月13日前自行改善,改善方法包括拆除、補照。
黃文彬也說明,顏家承租國有地涉及違建,在收到國有財產署現勘後,已依規定發函承租人在1月28日前陳述意見,對方在1月27日來說明指陳在承租前就有相關地上物存在,都發局認定國有地植栽等不符合使用目的,依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到30萬元,目前開罰6萬元,另外還有圍牆等違建,也必須在2月13日前拆除、改善,9日也依往例貼公告提醒。
另外其承租國有地如再有違反使用目的情形,再被檢舉,都發局也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