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石斑魚場遭中國發禁令 屏縣府:積極輔導業者申請複驗
2022/01/07 19:04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中國海關總署去年(2021年)12月30日發出通報,指因檢出禁用藥,針對台灣2家養殖場石斑魚祭出禁令,而這2家均位屏東縣枋寮鄉;屏東縣政府今天(7日)表示,已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進行預防性管控措施,並積極輔導該2家業者申請複驗。
有關中國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發出通報,指出台灣輸往中國的活體石斑魚中,檢出2種禁用藥,因此暫停受理台灣2家養殖場的活魚報關案;屏東縣政府今天(7日)下午表示,已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月7日公文指示,並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由屏東縣動物防疫所進行預防性管控措施,並積極輔導該2家業者申請複驗,屆時將通知漁業署共同赴現場採樣,複驗合格前不得上市,未來也會列入重點查核追蹤對象,以保障國人水產品食用安全。
目前該2家業者已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剔除輸中國石斑魚養殖場登錄名單,將輔導業者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所訂「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登錄管理作業要點」,重新向該署提出登錄申請。
屏東縣政府表示,將加強相關養殖業者用藥輔導及查察,辦理用藥管理教育訓練,並配合產地聘用水產獸醫師駐診服務,輔導養殖戶建立正確之用藥觀念。
屏東縣長潘孟安也表示,昨天看到新聞,海魚所了解當中,業者說沒有賣,那為什麼會有這樣訊息,養殖者與防檢局資訊,養殖者說沒有出貨,那為什麼會有他們名字,都還在查證中;目前已針對通報資料做移動管制,釐清該場是不是有出貨。
昨天消息傳出後,戴姓、王姓養殖戶均喊冤。戴姓養殖戶表示是資料遭盜用,另一位王姓養殖戶則指不知哪環節出錯,堅稱絕無用禁藥,希望第3公正方重新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