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發起聯署全年禁撈開花母蟹 漁業署:下月召開三方會議討論
2021/12/25 11:57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開花母蟹(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的母蟹)口感並不好,依現行漁業署訂定的法規,僅規定每年8月16日到11月15日禁捕,政治大學教育系副教授鄭同僚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聯署,希望改為全年禁捕,不到1週就超過2700人附議。
出身澎湖的鄭同僚日前回到故鄉,在馬公漁市看到一整籃都是開花母蟹,他對此現象大呼不可思議,「這些母蟹可以產下無數的子蟹,怎麼可以如此濫捕。」鄭同僚說,開花母蟹口感並不好,詢問魚販為何漁民仍要抓,才知道原來有少部分自私漁民認為自己若不抓、別人也會抓,對於這類對海洋資產互相毀滅的行為難以理解。
依漁業署「沿近海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我國只有在每年8月16日到11月15日禁止漁船捕撈開花母蟹,鄭同僚說,現在台灣沿近海的蟹源已經很少,現在僅3個月禁止捕撈開花母蟹過於保守,認為應該要修法,改為全年度禁捕,除保護海洋資源永續外,也能盡量避免漁民之間的惡性競爭。
漁業署長張致盛首先感謝學者和民眾關心海洋生物保育與復育情況,也指出目前國內共有1400多艘主營與兼營用籠具來撈捕蟳蟹的漁船,對於這些漁船來說,蟳蟹是其主要漁獲收入,並表示現行法規除了3個月禁捕開花母蟹外,也有針對不同的蟳蟹種類,規定必須長於6公分或8公分才能保撈,也是為了兼顧海洋資源的保育與永續;他表示2022年1月該署會召集漁會組織、公民團體、漁業專家三方一起的諮詢會議,就此問題進一步釐清跟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