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場址未排除慣用航路 航港局證實:能源局未先知會溝通
交通部航港局副局長劉志鴻說明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記者陳心瑜攝)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規範彰化離岸風場航行安全,交通部航港局「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10月上路,遭漁民抗議捕魚遭限制,航港局副局長劉志鴻表示,經濟部能源局劃設彰化風場潛力場址前未先和航港局討論,後續衍生潛力場址穿越漁民以及其他船舶慣用航路,因此需頒布航行指南,今天進一步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將供航商、漁民、風場開發商以及相關機關溝通協調平台,以利漁民隨時反映意見、進行跨部會協調。
劉志鴻說,能源局已允諾,後續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評估前,將徵詢航港局、軍方、中油等相關單位,排除既有慣用航路,以免船舶相互干擾和困擾。
今年起至2023年是彰化離岸風場施工高峰期,但每年多達3萬艘船舶通過該海域,劉志鴻說,為規範各式船舶航行安全,「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10月26日正式上路,規範商船須提前8小時向「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俗稱信號台)報到。
劉志鴻說,每天約有100艘各式船舶行經彰化風場航道,指南上路以來,95%的船舶遵守規定,其餘5%多為漁船,初步透過廣播勸導,不會立即開罰,若有船舶違規,將在船舶靠港時立即上船執行港口國管制(PSC)相關檢查。
航港局表示,「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主要任務是強化風場航道之航行安全、維護漁船穿行航道之便利性及提供相關政策溝通平台,由航港局、能源局及漁業署副首長擔任共同主持人,另也邀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全國漁會、台中區漁會、彰化區漁會、風電開發相關協會代表及相關專家學者共同擔任委員,協調各式船舶航行風場航道安全事項,維護漁船穿行航道之便利性及相關權益保障,並提供航商、漁民、風場開發商及各相關政府機關針對風場航道航行安全之溝通協調平台,希望在「永續綠能」、「便利漁民」及「航行安全」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