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偏鄉客車載貨 交通部預告將修相關法規
2021/10/20 17:06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為提供偏鄉民眾貨物及民生用品載運,交通部今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4條之5,讓適用運管規則44條之2規定的市區汽車客運業者偏遠路線,可用其既有行駛班次提供貨運服務。
為改善偏鄉交通不便問題,交通部近年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幸福巴士、幸福小黃、噗噗共乘等,不過偏鄉交通問題仍難以有效改善;在綜整考量偏鄉居民、客運業者及地方政府對於偏鄉公共運輸需求後,去年底修正運管規則多項條文,讓沒有市區公車、計程車願意服務的偏鄉地區,可用在地車輛資源能合法投入公共運輸服務。
交通部表示,今日預告修正運管規則44條之5,就是要在開放偏鄉可用在地車輛投入公共運輸的基礎上,開放可載運貨物,但前提還是要既有貨運業者都不願意投入的情況下才會開放;目前該案預告修正14天,後續蒐集各方意見及完成行政程序後,目標今年底前完成修法上路實施。
這種模式的貨運營業範圍、收費基準、可載貨空間及應遵守事項,交通部表示,後續會請交通部公路總局依照管理貨運業者的經驗,與地方政府共同討論並訂定指引。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包含梨山、滿州鄉都有著手推在地個人、社團法人成立個人客運業,後續待法規修正後就會著手進行推動,包含公告確認沒有貨運業願意經營後,就可由在地客運車輛以客車載貨方式,協助偏鄉居民運送貨物及民生物品。目前已有先就部分偏鄉與當地貨運業者討論,多數業者都贊同讓當地客運能以客車載貨,畢竟貨物載到集散地後,大多還是會由既有貨運業者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