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清水某業者遭檢舉違法廚餘餵豬 農業局漏夜稽查還清白

業者改用豆渣餵食豬隻。(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農委會為防杜非洲豬瘟,9月1日至30日禁止養豬戶使用廚餘餵豬,台中市清水區高美路1處養豬場,遭民眾檢舉違法使用廚餘飼養豬隻,農業局獲報昨漏夜前往稽查,發現業者改用豆渣飼養豬隻,因仍依合約到餐廳收取廚餘至沙鹿掩埋場掩埋,空桶載回養豬場清洗而引發附近居民誤會,其實並非違法。
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出,台中市清水區高美路一處養豬場,在政府明定不可以再餵食豬隻廚餘後,為了節省飼料成本,每天清晨5、6點及晚上8點皆煮食廚餘,造成嚴重空汙,附近居民敢怒不敢言。
農業局接獲通報,昨晚8點隨即前往該養豬場稽查,結果並未發現廚餘,而是豆渣。農業局表示,因業者與餐廳業者訂有契約,加上農委會提供運費補助,因此,9月起仍每天依約到餐廳收取廚餘,並將廚餘載送到沙鹿掩埋場掩埋,因沙鹿掩埋場沒有清洗設備,業者將廚餘桶載回養豬場清洗,附近居民見養豬場載送廚餘桶而產生誤會,業者並未違規。
業者表示,該養豬場是合格的廚餘登記場,之前採用廚餘餵食豬隻,每天有5輛貨車運送廚餘,每日使用的廚餘約12噸,現在扣除清潔隊提供的廚餘,每天仍要將約5噸的廚餘載送至掩埋場,因禁用廚餘養豬,他改用豆渣、玉米等蒸煮餵食豬隻,並未違法。
他強調,自己飼養的豬隻高達3000頭,只要感染非洲豬瘟,全部財產就化為烏有,絕不會違法使用廚餘,因養豬場難免有味道,附近居民一再檢舉,但每次檢測皆符合國家標準,他也很無奈。
農業局表示,農委會為防堵非洲豬瘟,公布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業者配合使用飼料,不論豬隻大小,每頭豬補貼飼料差額500元,若轉型不再使用廚餘養豬,可獲每頭豬2500元的補助,同時補助業者將廚餘運送到掩埋場的清運費用,違者可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款,檢舉者則可獲120萬元獎金。

清水區高美路的養豬場廚餘烹調儲存室並未見廚餘,而是豆渣。(記者歐素美攝)

清水區高美路的養豬場廚餘烹調儲存室內並未見廚餘,而是豆渣。(記者歐素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