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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礁溪1養豬場違規廚餘餵豬 罰金8萬起跳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仍有業者使用廚餘養豬,將進行開罰。(宜蘭縣政府提供,本報合成)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仍有業者使用廚餘養豬,將進行開罰。(宜蘭縣政府提供,本報合成)

    2021/09/02 17:43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9月1日起暫停廚餘進入養豬場1個月,宜蘭縣政府於禁令施行當日即由動植物防疫所、農業處及環保局進行養豬場聯合稽查,並於礁溪鄉某養豬場查獲仍有使用廚餘行為,後續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開罰至少8萬元。

    縣府農業處針對28場原使用廚餘轉用飼料或停養之養豬場進行查核,確認飼養過程無使用廚餘,以阻斷非洲豬瘟病毒的傳播鏈。

    縣府說,為了更徹底阻絕病毒的傳播可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自9月1日起至30日止暫停廚餘進入養豬場,對於原合法使用廚餘的養豬場給予每頭500元飼料補貼,如後續完全改用飼料之養豬場給予每頭2500元飼料補貼,對於符合資格的養豬場,請盡速向當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說,對於縣內養豬場之稽查,已於1日起由農政、環保單位啟動聯合稽查,首日稽查9場之廚餘豬場中發現礁溪鄉某養豬場仍有廚餘飼養的行為,稽查人員已當場要求該場後續不得使用,後續並將依違反飼料管理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至少8萬元罰款。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仍有業者使用廚餘養豬,將進行開罰。(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仍有業者使用廚餘養豬,將進行開罰。(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1家養豬場仍使用廚餘餵豬。(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政府查獲礁溪鄉1家養豬場仍使用廚餘餵豬。(宜蘭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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