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海淡廠申請停止環境監測 環委打回票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金門地區年降雨量少,受觀光、人口回流影響,用水量增加,而在太湖淨水廠旁蓋了4公頃的海水淡化廠,解決缺水的問題。由於海淡廠營運期間的環境監測已經滿1年且無明顯異常,金門自來水廠因而向環保署提出停止監測申請,但因為噪音監測超標、海洋生態調查不確實、環境監測資料不完整,而遭環評委員打回票,要求補正再審。
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今日上午審查「金門地區海水淡化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五次變更內容對照表」,開發單位金門自來水廠說明,目前金門有「金門自大陸引水工程」,可確保金門中長期發展的用水需求及減抽地下水,沒有實際使用海淡用水的需求,但當引水工程供水有異常時,海淡水可作為輔助水源,雖然現在海淡廠產水量長期未達設計量體的40%,不過仍有存在的必要性。
海淡廠自108年擴建完工後,至今營運期間環境監測已滿1年,金門自來水廠表示,監測結果顯示,歷年附近環境品質並未因為海淡廠營運而有明顯的影響,因此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3款,提出停止環境監測申請。
然而環評委員朱信指出,噪音監測結果顯示,109年營運期間噪音測值曾超過環境音量標準與有多點次非常接近標準值,應該要加強減噪措施,且要持續監測。
與會的農委會代表及環委李培芬也都指出,魚類撞擊調查本應每月採集,但報告卻是每季採樣,明顯違反當初的環評承諾;且金門海淡廠與北部核能發電廠、火力發電廠的情況及地理位置都不同,卻在沒有實驗驗證的方式下,就說抽取海水時不會發生魚群撞擊,甚至海域環境監測位置都沒寫不清楚,「哪裡是取水口、排水口海域?哪裡又是亞潮帶、潮間帶,通通都沒說。」
環委張學文說,從第一階段施工及營運初期到第一階段營運後期,浮游植物物種數及細胞數量都急遽下降,浮游動物也有數量下降的現象,尤其以第二階段營運期間較為明顯,他認為開發單位應分析探討原因,並且要提出改善措施。
對此,開發單位則回應,「金門是乙類海域,主要受大陸沿岸海水水質影響,水質本就較澎湖差」,且因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監測的團隊及時空背景不同,難以說明海域生態監測的差異;但這段回應並未說服環委,經過閉門會議後,環委決議補正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