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新制今上路 黃偉哲:有效減緩銷售亂象
「實價登錄2.0」、預售屋備查等不動產交易新制今天上路實施。(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實價登錄2.0」、預售屋備查新制今(1)日上路施行,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期能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效減緩銷售亂象及違規。
近年受到不動產交易熱絡表現大好影響,產生了一些交易亂象情形,為有效減少交易違規,中央訂定「實價登錄2.0」新制,包括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紅單交易納管、委託代銷契約強制備查,以及增訂查核權等新措施。
台南市長黃偉哲認為,實價登錄新制是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的重要措施,可讓房價透明化,銷售資訊及交易量也更加透明,有效減緩銷售亂象及違規。
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不動產代銷業的委託代銷契約新制施行後,業者必須至主管機關辦理備查,今年6月30日以前簽訂或變更委託代銷契約,該契約於今年7月1日尚未屆滿、終止且建案尚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應於7月30日以前報請備查,屆期未備查者將依規定處3至15萬元罰鍰。
陳淑美提醒,新制規定預售屋應在銷售前,建案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若未備查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即銷售或簽訂不符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將依規定分別處3至15萬元罰鍰,以及按戶(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此外,預售屋不論是建築業者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成交資訊。
特別要注意的是,不動產代銷業者於新制實施前成交預售屋案件,若未辦理成交資訊申報登錄,且預售屋委託代銷契約於施行前已屆滿、終止未逾30日或未屆滿、終止者,可以有緩衝期。
2020年底前已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今年上半年期間已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限期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申報。
房地產交易納管新制今天起上路實施。(記者洪瑞琴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