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12處公有停車場納入道路範圍 7/1起取締違規
2021/06/26 18:14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人口是全縣第三多,但路邊停車收費機制預計明年才上路,鎮內公有停車場也有遭機車占用、甚至停放廢棄車輛等亂象。鎮公所與縣府、警察局會勘後,將鎮內12處停車場納入道路範圍,立牌告示7月1日起執法取締違規。
竹南鎮人口不斷成長,預計數月內將超越苗栗市成為全縣第二大城,但頭份、苗栗的路邊停車收費早已上路,竹南卻尚未實施,市區停車一位難求,公有停車場也出現機車占用汽車停車格、任意停放阻擋動線或停放廢棄車輛等亂象。
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停車場不屬於道路範圍,即使警方接獲通報,也「沒法度」。鎮公所為杜絕此亂象,邀集縣府、警察局會勘,將鎮內的中港、山佳、光復路橋下、苗北演藝廳旁重劃區、大埔第1至8停車場等12處公有停車場納入道路範圍,已重新畫設停車格、指向線及設立告示,7月1日起執法,違規占用及違停情形,警方可依法開罰。
至於路邊停車收費,鎮公所說,已完成招標作業,預計明年上路,初期將以市區、火車站週邊商圈路段為範圍,立達停車場也納入,收費停車格總數約380個,後續視情況增加;收費標準比照苗栗、頭份,每半小時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