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捐贈難確保後續供貨 學者:出事恐無法求償
有學者指出,目前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EUA(緊急授權)」,就是為了確保後續供貨,反觀若採捐贈模式,則可能有無法確保後續到貨的問題,且政府也可能無法進行求償。圖為示意圖。(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日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峻,民間單位頻傳有意捐贈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強調須先確認有相關授權,有學者也指出,目前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EUA(緊急授權)」,就是為了確保後續供貨,反觀若採捐贈模式,則可能有無法確保後續到貨的問題,且政府也可能無法進行求償。
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創辦所長李崇僖昨在臉書發文指出,目前所有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EUA(緊急授權),意義是政府基於緊急需要,確定廠商有生產量能且產品有基本的安全數據,不同於一般取得正式藥證沒有附帶供貨義務,EUA則可能有供貨義務,像是疫苗此種需政府調度分配的物資,在核發EUA之前就先簽採購合約。
李崇僖也表示,實在無法想像廠商會把沒有正式藥證的疫苗賣給民間單位,讓民間單位自己去做捐贈。他強調國際上沒有這種作法,別說台灣的宗教團體或科技企業,就連美國的APPLE也不可能做到。至於美國政府基於EUA已經取得的存貨,則是可以自己做國際援助的。
李崇僖提到,政府要動用EUA,就是要確保有一定量的疫苗來施打。以幾百萬劑疫苗不會一次到貨來說,如果是捐贈模式根本就無法確保後續到貨,由於廠商沒有跟政府直接簽約,政府沒有契約上請求權。在此模式下,對政府的預防接種資源調度會產生很大的不確定性,這也是為何政府堅持必須由政府和廠商簽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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