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照明光源回收成本上升 環署7月起調高補貼費率
環保署將自110年7月1日起調高傳統照明光源的直管、非直管及LED照明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環保署表示,廢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成本上升,為持續暢通回收處理管道、提高處理業者的處理意願,並吸引新業者投入處理,自110年7月1日起將調高傳統照明光源的直管、非直管及LED照明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根據環保署資料,去年整體照明光源回收率為70.3%,其中LED回收率為9%,而傳統照明光源則為240%。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顏旭明指出,近年傳統照明光源因受汞水俣公約的限汞措施影響,市場已逐漸汰換為LED照明光源,導致傳統照明光源「賣得少回收得多」,回收處理成本也上升。
而LED照明光源因使用期間較長,現階段仍在「服役中」,因此回收率較低。但LED照明光源因產品材質演變,導致處理後資源回收收益下降,且處理設備維修及分選人力成本增加,致使回收處理成本提高。
因此環保署依據109年的成本調查資料,分別調高傳統照明光源的直管、非直管及LED照明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科長趙國芬指出,LED補貼費率為「浮動費率」,會以前一年度實際回收率作為補貼標準,並分級補貼。
趙國芬說,按照目前的補貼,若前1年回收率達80至90%,可補貼23.5元,若回收率達90%以上,則可補貼33.5%;而去年受市場機制影響,回收率較低,為70.3%,補貼費率越為21.2。但從7月1日開始的新費率為固定費率,會依照廢照明光源在資源回收佔有的比例進行補貼。
環保署提醒受補貼機構處理業者,自7月1日起,應依這次調整後的新費率,請領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