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醫院勞資糾紛 雙方申請勞資調解
豐原醫院王姓主任在律師陪同指控院方撤銷她未到今年底任期的職務聘書,違反法令,申請勞資調解。(記者蔡淑媛攝)
上稿時間22:15
更新時間22:5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部立豐原醫院發生勞資糾紛,前新聞媒體室王姓主任指控院方突然調離原職到多媒體室,業務不但與新聞無關,昨天又收到院方以「任務編組調整 」裁撤新聞媒體室,撤銷她未到今年底任期的職務聘書,指院方未依勞基法規定調動職務,泣訴拿聘書到該家公立醫院任職,卻無保障,今天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希望醫院能說明並恢復原職,豐原醫院回應,該員業務調整,並非撤職是轉任多媒體室主任,院方也已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王姓主任表示,在2017年任職豐原醫院新聞媒體室主任,隔年院方也發出人事聘書,聘期到今年年底,去年10月無故要求她卸除新聞媒體室主任職務、退出媒體互動新聞的LINE群組,並調離職務,當下拒絕調動,但院方仍調職,新職務無職務代理人,也要他去圖書館幫忙,她說,工作沒有保障,有聘書也會被撤銷,現階段也看不到被撤的理由是什麼,「這4個月來我要好好認真鼓勵自己,看他們給我這疊東西,先收起來,先把自己工作做好,很難想像是在醫院做的事!」
豐原醫院回應,該員業務調整,除在1月時一次會議中由副院長說明外,也提供足夠時間進行業務交接,該員對業務調整有異議,也向醫院出申訴,醫院除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申訴內容,也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調解,希望能達成雙方勞資和諧、保護勞工權益,院方補充說,將她安置於教學研究部下的多媒體中心擔任主任,調整並未減損其薪資、福利。
勞工局表示,已收到王小姐的申請勞資調解申請書,豐原醫院也申請勞資調解,將盡快安排勞資協調,會在1、2週內完成調解,雙方勞資爭議,除了法令依據,也應依勞動契約內容認定,如有提早終止契約,也應依條約內容的責任義務處置。
豐原醫院王姓主任以院方撤銷她未到今年底任期的職務聘書,違反法令,申請勞資調解。(記者蔡淑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