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開白牌車違規載客 雲林監理站加強稽查取締
傳有外籍移工開白牌車在斗南火車站違規載客,雲林監理站會同警方加強稽查取締。(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斗南火車站疑似有外籍移工開自用小客車違規攬客,從事營業行為一事,雲林監理站今天會同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至斗南火車站到場稽查並加強取締。監理站長吳孟峰表示,監理站每月均排定3班次以上進行不定點隨機稽查,若有違規營業行為一定嚴加取締。
雲林監理站表示,從前年至今,雲林監理站共計舉發22輛違反公路法案件,其中前年取締9輛、去年11輛,其中於斗南火車站舉發1輛,今年截至3月已舉發2輛。
吳孟峰表示,白牌車多在車站攬客或以電話預約營業,雲林監理站會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處罰違規行為,個人或公司若被查獲最高處罰鍰10萬元到2500萬元,另計程車議價行為依公路法可開罰9000元至9萬元,並得按其情節輕重,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可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吳孟峰說,自用車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俗稱白牌車) 原即為雲林監理站會同雲林縣警察局稽查取締之重點,為強化運輸服務防疫措施,除持續於相關管道宣導民眾搭乘合法計程車、擴大取締非法業者外,並與各計程車公(工)會合作強化計程車駕駛人及車輛各項防疫措施。
雲林監理站呼籲駕駛朋友勿以身試法,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另外,為防杜白牌車違規營業,公路法已經修正,並訂定檢舉獎勵辦法,檢舉白牌車經裁處確定及完成罰鍰收繳者,將核發檢舉人1萬至30萬元的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