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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出火景觀區重規劃 盼終結年年遭檢舉亂象

恆春「出火」景觀區重規劃,盼終結年年遭檢舉亂象。(資料照,記者蔡宗憲攝)

恆春「出火」景觀區重規劃,盼終結年年遭檢舉亂象。(資料照,記者蔡宗憲攝)

2021/03/02 23:32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4年前遭墾丁國家公園劃出的「出火景觀區」,因國防部土地移撥問題,成為三不管地區,常有遊客拍下燃放煙火、胡亂燒烤的亂象投訴,近期經屏縣府及恆春鎮公所規劃,依發展觀光條例劃為「風景區」,可望劃分為四個區域拼觀光,重建「出火」旅遊商機。

「出火」是恆春著名景觀,儲藏於泥岩層中的天然氣從裂隙竄出地表,經點燃後形成出火天然景象,從墾管處管轄時代就是觀光客以及學生畢業旅行的必遊景點,早期墾管處以鐵鍊圈住火焰區,立有「禁止進入」告示牌,甚至派員警站崗、祭出國家公園法罰則,都無法遏阻亂象,現在劃出國家公園後,更成為三不管。

屏縣府日前在恆春鎮公所舉辦地方說明會,除確認國防部同意無償撥用屏縣府管理,也分為出火地質廣場區、生態密林區、休憩生活體驗區和道之驛服務區4大區塊;出火地質廣場是園區核心區域,將在出火區周圍架設和地面區隔的賞景木棧步道,規畫水火共生主題景觀等,但觀光地區劃設不涉及土管變更,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及周邊居民的權益喔。

屏縣府交旅處指出,「出火」經國家公園劃出後,因管理權責的模糊與法規的限制,衍伸許多旅遊亂象,對遊客安全造成危害,經立委周春米與國防部協調後順利撥用;出火風景區深具自然及人文觀光發展價值,區位集中且交通便利,未來將有效串聯周邊觀光資源,且劃為「風景區」後,違反禁止事項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形塑出火觀光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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