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憂員山大湖開放建7層樓飯店破壞山景 宜縣府︰採低密度開發
宜蘭縣政府公告的「擬定大湖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劃設約3.46公頃的遊憩專用區,開放興建最高約7層樓的飯店,引發環保團體反彈。(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公告的「擬定大湖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劃設約3.46公頃的遊憩專用區,開放興建最高約7層樓的飯店,引發環保團體反彈,憂心美麗的山景被砍半;縣府回應,該計畫採低密度開發,更兼顧景觀與環境,飯店興建不但要遠離湖邊,離湖越近建築高度限制越嚴格。
大湖風景區湖域屬於農田水利會所有,水利會基於「還湖於民」立場,2018年收回湖域使用權,希望縣府投入經費協助規劃與發展;縣府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到2500萬元經費,投入第1期工程建設,包含辦理老舊設施拆除、服務中心整修、入口廣場與水岸碼頭工程,於7日動工。
不過,縣府於今年6月告的「擬定大湖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於總計畫面積92.26公頃的範圍內,劃設3.46公頃的遊憩專用區及3.87公頃的露營區,遊專區開放興建最高7層樓的飯店,引發環保團體的反彈。
「為開發而開發,根本是在炒地皮!」宜蘭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認為,環團不反對在大湖進行步道、停車場等建設,讓民眾能親近環境,但開放興建最高7層樓的飯店,真的沒必要,縣府公告這樣的都市計畫,是在為開發開後門,不但沒效益,更破壞環境與景觀。
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說,縣府容許在大湖邊蓋起數棟高達7層的大樓,甚至還提供容積獎勵,鼓勵開發,將附近「三針後山」優美景緻砍成兩半,犧牲環境、景觀來圖利財團,令人痛心。
縣府回應,當地都是私有地,財團要進駐蓋飯店,還要跟地主溝通協調,縣府不會強制,更不會主動招商,且公告的「擬定大湖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與商業區、住宅區相比屬於「低密度開發」,除開放的容積、建蔽率較嚴格,開發強度較強的遊專區,更僅佔計畫總面積的3.75%,要蓋飯店更要求退縮、遠離湖邊,離湖越近建築高度限制越嚴格,絕對能兼顧環境與景觀。
另外,縣府近期公告的大湖第一期工程,包含一座天鵝星光橋,也遭環團痛批,會破壞當地的環境與生態;縣府回應,目前的第一期工程不包含天鵝星光橋,那是規劃單位的初步想像,還未進入規劃與設計階段。
宜蘭縣政府公告的「擬定大湖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劃設約3.46公頃的遊憩專用區,開放興建最高約7層樓的飯店,引發環保團體反彈。(記者林敬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