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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狀線第一階段營運權之爭 交通部要求雙北再協議

環狀線第一階段營運權之爭,交通部希望雙北市府再協商。(記者何玉華攝)

環狀線第一階段營運權之爭,交通部希望雙北市府再協商。(記者何玉華攝)

2020/10/15 16:58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環狀線第一階段(新店大坪林-新北產業園區)營運權之爭,台北市政府函請交通部解釋,認為依大眾捷運法,應整合由一個地方主管機關,並認為環狀線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更為適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李政安表示,交通部10月6日已回函,要求雙北市再做協議,近期將與台北市開會協商。

台北市捷運局強調,環狀線第一階段未來將與南環、北環、東環段形成全環路線,北市府為全環地方主管機關,基於「一車到底」、「便捷」及「安全」3個整體考量,由台北捷運公司經營將更為適宜。

李政安表示,尊重北捷局的看法,但目前談的營運權是現階段通車的環狀線第一階段,北市談的南北環興建完工營運是未來式;新北也同意全環通車後由一個主管機關營運,但目前東環尚未核定,南北環至少還要8年,近全環通車時再來討論由誰營運。

新北捷運局指出,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一開始規劃BOT,台北縣政府時代收回由政府自辦,當時的台北縣政府缺乏興建捷運經驗,因此出資委託台北捷運局興建,雙方並簽訂行政契約,由台北市捷運局擔任興建跟土地開發的主管機關,並未提興建主管機關;但,新北市出資,主管機關當然就是新北市,才有所謂委託台北市營運的行政契約,契約中也說明營運3年後,資產移回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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