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屋陳抗釀自焚 屏縣府:2棟違建嚴重影響公安必拆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莫拉克風災重建的禮納里部落,有2棟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超大違建,在縣府拆除之前,屋主之一的霧台鄉民代表李金龍和部落數十居民昨天前往縣府抗議,結果衍生非屋主的部落藝術家盧啟村自焚事件;縣府今天(14日)重申,2棟嚴重影響公安的違建一定要拆,其餘一般違建就只有列管造冊而已,請部落勿信不正確的耳語。
其餘一般違建僅列管造冊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長顏成仁表示,永久屋基地其實很多的違建只是做停車庫、或者是做廚房,針對這樣的一般違建縣府只是列管造冊,而要拆除的2棟超大違建,是利用屋旁的空地,來蓋3層樓鋼構建築物,密閉且量體過大,甚至超過了他自己本身的永久屋房舍,其中李的建築又有對外營業商業行為,明顯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顏成仁重申,依永久屋基地違建拆除計畫規定,凡「以公共設施用地違章影響公共安全者」優先拆除,其次為「住宅用地違章興建密閉空間違章建築物3層樓以上者」;因此這2戶勢必要拆除,拆除時間還沒有確定。
由於部落有族人現在擔心「今天拆你家,明天拆我家」,顏成仁也澄清指出,當初永久屋基地在設置的時候,其實很多的違建只是做停車庫、或者是做廚房,針對這樣的縣府只是列管造冊,昨天也已請各基地的村長廣播說,只針對造成公共安全威脅而且被列為優先拆除的違建物,對其他的其實只是造冊追蹤。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鄞鳳蘭表示,莫拉克風災已逾10年,依照家戶人口去分配的永久屋,目前確實因為家戶人口的增加,或是單獨成家立業後不夠住;由於整個基地當初是有開發計畫的,必須去變更開發計畫之後,才能提高建蔽率、容積率,比如說只是在原來基地的旁邊或是後面多蓋了一點點,未來若建蔽、容積有提高那就可以合法,以後就可以蓋,這部分因涉及中央職權,縣府原民處已著手進行相關計畫的擬訂,整個計畫擬定通過之後,就會送中央核定,核定後就能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