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籲北市幼兒園全面裝監視器 教育局:涉人權疑慮還需討論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兒虐事件頻傳,台北市議員今要求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應訂定幼兒園裝設監視器自治法規,包括加裝監視設備,並對資料管理及影像調閱進行相關規範,保障兒童安全;教育局長曾燦金表示,此涉及人權隱私疑慮,將邀集相關專家啟動對話,尋求共識後研擬合適辦法。
北市教育局統計,全市幼兒園共692間,8成幼兒園皆於公共空間設有監視器,公幼裝設比例逾90%,私幼也超過70%;但在教學空間裝設比例卻有極大落差,私幼、準公共幼兒園裝設比超過60%,非營利幼園裝設比更近70%,但公幼卻不到5%。
北市議員黃郁芬表示,幼兒的認知及表達能力尚在發展中,難辨別老師是否不當管教,也無法清楚說明,而現行法規未強制裝設監視器,以致幼兒園兒虐案件調查困難、不易究責,不僅孩童安全未獲保障,家長也難以安心,提案教育局應全面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器並訂定管理規範。
曾燦金說,中央已針對0至2歲的托嬰機構訂定強制加裝監視器規範,但2到6的幼兒園是否跟進,各界尚無共識;有教育團體認為,可透過提升教師專業性、把關人才徵選等方式避免兒虐事件,但若強制於教室內裝設監視器,除有侵害人權肖像權疑慮,更會破壞教學環境的互信關係。
議員許淑華認為,監視器用意在於輔助調查辦案,而非監視人員,只要明確界定使用、調閱辦法,對師生雙方都有保障;鍾沛君則指,設有監視器能讓家長更為放心,因此許多私立托嬰、幼托主動裝設以利招生,市府更應鼓勵。
議員陳重文強調,現在是全民監督時代,議員的質詢也皆公開透明直播受檢視,表現不好就該被淘汰,建議教育局研議北市幼兒園裝設監視器自治法規,使孩童權益及安全受保障。
曾燦金表示,因執行面仍有許多爭議,現會先邀請法律、教育學者、兒少福利團體啟動對話,逐步形成共識,再進一步研議訂定相關辦法,至少拉高至市府層級,再經座談會、公聽會等程序,在各方意見中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