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酷斯拉」逃逸 金門縣:飼養綠鬣蜥須登記
金門縣野生動物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初步檢查,綠鬣蜥並無明顯外傷 。(金門縣政府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誰家的綠鬣蜥走失了?金門縣政府今天傍晚發出尋主通報,並針對新修正的公告指出,家中有飼養綠鬣蜥、食蛇龜等物種者,應於11月底前須向縣府辦理登記,否則將面臨1萬至6萬元罰款,並可沒入飼養動物。
外型好像電影「酷斯拉」的綠鬣蜥出現在金湖鎮金湖營區時,意外引起一陣騷動,拾獲者說,綠鬣蜥疑似受到驚嚇,還斷尾求生,經縣府建設處會同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檢示,牠並無明顯外傷,是雌性亞成體,身體全長至斷尾處約50公分、體重1.19公斤,初步研判,很可能是人類飼養的寵物逃逸。
縣府建設處指出,這種美洲綠鬣蜥原產於中南美洲,屬大型蜥蜴,每胎可產20至70顆卵,因其在台灣沒有天敵,氣候環境適合就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綠鬣蜥外型奇特類似「酷斯拉」,性情溫和容易飼養,但大多飼主購買時未評估其體型可長到2公尺長,多在飼養一段時間後便棄之野外,飼主棄養是綠鬣蜥入侵台灣的主因。
建設處指出,美洲綠鬣蜥族群在台灣快速擴張,對農作、護岸、生態造成嚴重影響,農委會林務局在今年8月20日公告修正「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及「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2項規定,將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予以納管,計86物種。
建設處表示,根據前項規定,金門若有民眾飼養綠鬣蜥、食蛇龜等野生動物,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前,應向金門縣政府辦理登記,才可繼續飼養,且除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逾期未登記或違規繁殖者,可處1萬至6萬元罰鍰,並可沒入飼養動物。另人工飼養繁殖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無論輸出入、買賣、陳列展示,均應依法申請同意。
建設處處長文水成說,外來種會與原生物種發生競爭現象,導致生態系平衡遭破壞或物種絕滅,民眾若有發現及捕獲外來物種,可立即撥打1999專線或縣府農林科電話:(082)321254通報。
一隻斷尾求生的綠鬣蜥,身長約50公分,金門縣政府協尋主人。(金門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