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琉球又見摸龜客 這次未滿12歲不罰 網友:罰家長

小琉球又見浮潛客摸海龜。(擷取自臉書小琉球聯盟)

小琉球又見浮潛客摸海龜。(擷取自臉書小琉球聯盟)

2020/08/18 23:28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小琉球因為海龜復育有成,現在島週邊據估至少200隻海龜棲息,吸引許多遊客,但也伴隨著亂象,今天當地美人洞海域又傳出有自行下水的浮潛客,眼見有海龜游經,卻又下手觸摸,但卻因為僅僅11歲,無法處罰,引發潛界討論。

網友今天在臉書公開社團「小琉球聯盟」上po出1名遊客觸摸海龜背甲的照片,他指出,今天又再度發生不到12歲的小朋友摸海龜事件,但因為未滿12歲,從相關單位得到的答覆,是不會開罰該名小朋友,「只能經過老師跟家長輔導小朋友」。

他反問,法律只能去約束有行為思考能力的成年人,那即使無法去約束小朋友,但至少也要對其監護人做適當的處罰吧?由於成人若是摸龜,可開罰6萬到30萬元,網友大多則是回應「應該罰家長!」、「罰法定代理人!」。

由於這已是8月以來第2件未成年人觸摸海龜,無法開罰的消息傳進潛水圈後,大多數人都無法置信無法接受,認為若是連檢舉途徑都不能有效的制止惡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的話,難道是要大家選擇漠視?法律如此,令人相當無力。

對此,海巡署南部分署則是回應,今年6月19日後,「12歲以下兒童摸海龜」的行為樣態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少年法庭審理,因此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未修訂前,類案行為依「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六條規定「予以勸導、制止,並通知父母、監護人或就讀學校老師實施教育輔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