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國考爭議 考選部:相關辦法研擬中 將配合進度辦考試
歷史悠久的漢藥店多採家族世代傳承或師徒制。 (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傳統中藥行因藥事法修法後配套不全而無以為繼,20多年下來衛福部與考選部未能解決問題,導致中藥行數已腰斬一半,引發業者反彈外,傳統中藥恐逐漸失傳。日前監察院針對此案調查,除了對衛福部提出糾正,也要求考選部應該積極檢討改進。考選部今對此表示尊重,已研擬相關考試辦法中,未來也會依照衛福部立法進度,配合辦理考試。
考試院今舉行院會,討論監察院的調查內容,監察院首先指衛福部未妥善建置相關職業制度,有所失職;也認為藥事法已訂有考試規定,考試機關應有更積極作為,應該改進;後續也要求衛福部應該整合相關意見進行制度規劃,確保傳統中藥可以永續發展,且對相關從業人員養成不同意見須審慎處理;衛福部也應與考選部建立健全「教考訓用」機制。
對於監察院調查所列相關意見,考選部表示,針對如何規劃中藥專業人員教考訓用制度,俾利新血注入國內傳統中藥行,此為未來專業制度,並非藥事法第103條規範事項。未來若是衛福部所提之新生中藥販賣人員制度規劃暨藥事法修正規劃草案,完成立法建立考試制度,將配合辦理考試。
至於監察院認為考選部未依法主動進行相關考試規畫籌備,考選部則對有關無論藥事法第103條是否規定周妥、均應遵循依法行政原則之調查意見,表示尊重。
考選部指出,已參考68年11月28日函請行政院衛生署表示意見之「特種考試中藥調劑人員考試規則草案」應試科目規劃內容,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類科應試專業科目,研擬「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中醫師處方藥品調劑人員考試辦法(草案)」,將於近日函請職業主管機關、職業團體表示意見,並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團體會商,待達成共識並經考試院審議後,將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
中藥業管理四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