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誤繕」撤許可證挨批 中市府:文字更正不影響中火權益
2020/03/10 22:31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廢止台中火力發電廠2部機組許可證,環保署認定處分違法,撤銷市府裁處。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在立法院答覆立委楊瓊瓔質詢時說,台中市府以「誤繕」為由推翻中火發電機組的許可「是不當的」。市府回應,針對單一許可證的文字更正,不影響中火權益。
中市府去年以中火的生煤年使用量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廢止中火2號及3號機組許可證,台電除提出訴願,也函請環保署協助釐清處分的適法性。環保署認定市府錯誤引用法令、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今年2月15日發函市府環保局,要求文到5日內更正相關處分,2月25日進一步撤銷市府對中火的處分。
曾擔任台中市副市長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在立院總質詢時,對環保署這項行政處分提出質疑。蘇貞昌答詢時表示,環保署是空污法主管機關,且有一一說明台中市政府的作業瑕疵,中市府以「誤繕」為由推翻中火發電機組的許可,是不當的。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說,環保局核發給中火的許可證上,多數均載明「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的意旨,針對單一許可證的文字更正,並不影響中火權益;日前台電訴願已被駁回,正上訴至行政法院審理中,環保局站在維護市民的立場,對台電的違法事項進行處分,依法行政,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