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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免費! 潮州公有運動設施收費 引地方議論

潮州鎮公所訂定公有運動設施場地管理使用收費辦法,引起地方熱議。(記者邱芷柔攝)

潮州鎮公所訂定公有運動設施場地管理使用收費辦法,引起地方熱議。(記者邱芷柔攝)

2020/01/05 21:52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潮州鎮公所訂定公有運動設施場地管理使用收費辦法,過去免費提供鎮民使用的壘球場、溜冰場、軟硬式網球場、體育館、桌球場、羽球場等公有運動設施,今年1月起正式收費,引起地方正反兩面看法,有民眾認為是落實「使用者付費」且可避免場地遭特定團體霸佔,但也有人反映,收費後增加培訓選手負擔,恐阻礙地方運動發展。

潮州鎮公有運動設施收費標準分為個人與團體,各場地使用以2小時為基數,包含場地使用費、水電費、夜間照明費等,不同場地有不同收費,從300元至2000元不等。

潮州鎮近年積極發展各項運動,因運動場地少,許多團體運用公有運動設施進行訓練,同時認養、代管場地,但常有民眾投訴,公有運動場地「認養變霸佔」,民眾想要進場運動,卻遭特定團體拒絕。

潮州鎮公所表示,除了場地使用爭議,公所每年也需支付大筆場地維修管理、清潔等費用,以體育館來說,每年電費近60萬元,全由潮州鎮民買單,對未使用體育館的人不公平,因此為消弭場地使用爭議與維護管理費用支出,今年起正式收費。

收費消息一出,有鎮民認同使用者付費,並認為收費後可杜絕場地長期遭特定團體霸佔問題,也有鎮民指出,潮州場地有限,卻能培育出許多優秀選手,羽球、溜冰等賽事屢屢獲獎,收費後恐影響場地使用意願,間接影響選手訓練。

潮州鎮公所也回應,公所培訓在地選手不遺餘力,如有相關培訓需求、公益活動等,可向公所提出申請,即可享免費或優惠使用,公所也會持續滾動式檢討收費辦法,讓潮州鎮公有運動設施使用更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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