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拖行、棄養受傷狗 男子送辦
2019/10/08 14:16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一對父子7日深夜騎機車綁著一隻狗,拖行一段路之後棄置海邊,熱心居民發現該狗四肢有破皮流血,協助送醫救治並報警;竹北警分局表示,26歲車主坦承騎車帶狗棄養,並非全程拖行,但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訊後將函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依動保法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 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及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非故意,依同法第30條,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此案已著手調查中,初步了解,狗的腳墊有擦傷情況。
竹北警分局表示,鳳崗派出所7日晚上8點多接獲民眾報案,指「竹北鳳岡路往海邊方向,有2名男子騎機車拖行一隻狗,造成狗受傷」,員警到場發現,1隻瘦弱白黃色的中型犬,四肢有破皮流血,無法正常站立行走的情形,由附近熱心居民協助送醫,經救治後,狗已無大礙。
民眾見男子將狗棄置海邊後離開現場,立即拍下照片,上傳臉書「新竹爆料公社」社團貼文。
警方根據機車車號,通知車主到案說明。26歲車主告訴警方,這隻狗原本是他飼養,因為不想養了,當晚騎車載父親帶著狗,準備到海邊「野放」;從住家到海邊近8公里,沿途有時載著狗,並沒有全程拖行牠。
竹北警分局呼籲社會大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並感謝民眾關心毛小孩,當場攝影並提供警方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