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調整空氣品質標準 PM10加嚴、PM2.5不變
2019/07/11 10:51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環保署新空品標準出爐,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鉛空品標準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不變,新標準訂於今年實施。(資料照)
配合去年8月空汙法修正,環保署新空品標準出爐,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鉛空品標準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不變,新標準訂於今年實施,各縣市政府將根據新標準修正空品改善計畫。
民國101年5月14日空品標準修正,環保署將PM2.5年平均值及24小時值納入空品標準,因PM2.5對於健康影響甚大,如何減低PM2.5濃度成為各界關心焦點。
環保署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於2005年提出PM2.5空品準則值以日平均值標準25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10微克/立方公尺,作為改善目標,但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各國可考量當地汙染源現況、確實可行技術、社經情況訂定空品標準。
目前我國(PM2.5)日平均值標準為35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15微克/立方公尺,這次沒有改變,和韓國標準一樣,比日本、香港、中國大陸嚴格。環保團體訴求PM2.5標準年平均值應從1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12微克/立方公尺,和美國一樣。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表示,環保署有聽到民間團體的聲音,但是考量國家社經狀況、防治技術,配合整體汙染防治目標,採取務實態度,這一波並未改變,未來將會檢討。
環保署這次修正懸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標準從12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10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從6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50微克/立方公尺,和日韓、香港一致;二氧化硫小時平均值從0.25ppm加嚴為0.075ppm、年平均值從0.030ppm加嚴為0.020ppm;二氧化氮小時平均值從0.25ppm加嚴為0.1ppm、年平均值從0.050ppm加嚴為0.030ppm;鉛3個月空品平均標準從1微克/立方公尺加嚴為0.15微克/立方公尺。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表示,環保署調整空氣品質標準,PM10加嚴、PM2.5不變。(記者劉力仁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