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臨停被檢舉 民眾有異議
併排停車是警方取締的重點(記者葉永騫翻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一名蕭姓民眾因併排臨停被拍照檢舉,蕭姓民眾接到罰單後有異議,今天到警局表達不滿並提出申訴,警方表示,併排停車不管駕駛人有沒有下車,只要違規停車就會裁罰。
蕭姓民眾日前駕車到屏東市民生路處理事務,乘客先下車,駕駛則在車內,車子也沒有熄火,被民眾照相檢舉併排停車,蕭姓民眾接到警方罰單後解釋是等旁邊的車子移動時再倒車到停車位,並不是臨停,由於檢舉的影像、照片無法證明,因此昨天蕭姓民眾向警方提出異議時,警方同意向屏東監理站提出申訴裁決。
屏東警方表示,併排停車是取締的重點,只要臨停,駕駛人還在車上就罰300~600元,離開車子罰2400元,請駕駛人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