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8千多萬營業稅 教育部槓上財政部…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政策鼓勵大學積極推動產學合作,但財政部今年初函釋,大學產學合作所取得的收入,原則均須課徵5%營業稅。依教育部的了解,各大學產學合作技轉所得一年約17億元,如課徵營業稅約為國庫增加8千多萬元。立委蔣乃辛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怒轟「政府有這麼窮嗎?」財政部為芝麻大的一點點稅收,去扼殺大學的產學合作,卻完全沒有看到教育部為大學發聲,也未捍衛教育部自己的產學合作政策。
教育部長潘文忠答詢時,槓上財政部表示,他認為不適宜課徵營業稅,況且財政部為課徵這些營業稅,反而要增加更多行政及人力成本,教育部與財政部積極溝通中,盼財政部也支持學校投入產學研究,已請政次劉孟奇去溝通。立委蔣乃辛直批,財政部不會理劉政次,潘部長應該自己出馬,且去跟行政院長蘇貞昌「告狀」。
政次劉孟奇受訪說明,依大學法及營業稅法相關規定,教育部認為財政部沒有任何理由課徵產學合作營業稅,況且產學合作正在起步、創業維艱,此時課徵營業稅無異殺雞取卵。高教司長朱俊彰補充表示,有大學向教育部反應,其技轉所得不僅被課徵營業稅,還要被追繳5年,教育部即與財政部溝通中,全國各大學產學合作相關產值約370億元,其中技轉所得約17億元。
財政部今年1月初核釋,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定,學校辦理的各項產學合作事項所取得收入,必須依規定課徵營業稅,包括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運用所得;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所得;物質交換、諮詢顧問、專利申請、創新育成等所得,自今年1月1日起,須依法課徵5%營業稅,僅各類人才培育向受教者收取費用免徵營業稅。
蔣乃辛痛批,政府有窮成這樣?向大學課徵5%營業稅的收入少到像芝麻這麼小,卻要扼殺大學的研究,讓大學的財務雪上加霜,使大學不接產學,打擊大學士氣,完全沒有看到教育部為大學發聲,依大學法第一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明確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31款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應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