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舉發7602件 花蓮「測速王」易主
花蓮縣蟬聯多年的「測速王」易主,新測速王去年共舉發7602件。(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蟬聯多年的「測速王」,原是位於台11線43.95公里處新社路段的北上測速照相機,往年平均一年舉發逾7000件,去年降至4422件,退居第二,超速熱點改由去年1月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新設的測速照相機拿下,共舉發7602件,榮登新測速王寶座。
花蓮固定式違規照相全縣共有34處,主要設置在省道、縣道等易肇事、易超速路段,針對闖紅燈、超速等違規逕行舉發,其中有多處新式雷達照相雙向違規都會拍照,去年總計舉發4萬5581件。
新「測速王」為去年1月才剛新設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與永華二街口的新式雷達測速照相機,原限速50公里,但該路段因屬四線道,也是台9線連結至濱海路的主要幹線,設置後陸續有許多民眾收到超速罰單、荷包大失血,挨批搶錢,經陳情議員協調後,行車速限放寬至60公里,但仍舉發7602件,名列全縣最多。
花蓮縣警察局統計,去年舉發超速違規件數最多的前3名為吉安鄉知卡宣大道與永華二街口、台11線43公里950公尺處北上及台9線192公里500公尺處北上,分別舉發7602、4422及3671件。
警方表示,闖紅燈及超速違規是花蓮交通肇事主因,警方為加強執法,去年1月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壽豐鄉台9線路段增設3支「數位式雷達測速及闖紅燈照相」設備,11月也在花蓮市府前路與化道路口之榮民之家前新設1支,防制高齡者行人事故。
警方指出,超速、闖紅燈都是造成傷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設置違規照相用意不是為了罰款,而是希望駕駛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固定測速照相地點也均公布縣警局網站,供民眾查詢,希望民眾能自我約束,行車依速限行駛,保障自己也保護他人安全。
花蓮新「測速王」為去年1月才剛新設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與永華二街口的新式雷達測速照相機,原限速50公里,因設置後陸續有許多民眾收到超速罰單、荷包大失血,挨批搶錢,經陳情議員協調後,行車速限放寬至60公里,但仍舉發7602件,名列全縣最多。(記者王峻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