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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獼猴1/9從保育類除名 民眾仍不能任意獵捕或飼養

台灣獼猴即將從保育類除名,但仍不能意獵捕、飼養或驅離。(記者詹士弘攝)

台灣獼猴即將從保育類除名,但仍不能意獵捕、飼養或驅離。(記者詹士弘攝)

2019/01/02 16:59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台灣獼猴納預計從元月9日從保育類除名,雲林縣府農業處表示,台灣獼猴造成農損嚴重,未來雖不再是保育類,但仍不能任意獵捕或宰殺,也不能隨意飼養,但因管理沒有罰則,恐造成保育上的漏洞,驅猴保農作物工作仍會持續進行。

農委會林務局去年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評估國內原生野生動物分級,包含台灣獼猴等8種野生動物從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專家也表示,台灣獼猴改列為一般類,不會有立即的重大衝擊,因為國內保護區內不能獵捕任何動物,國有森林內也不能從事獵捕行為,這些區域佔了台灣45%,台灣獼猴有足夠的棲地保護強度。

農業處表示,台灣獼猴列入保育類動物後,從民國90年至今,數量從20萬成長接近30萬隻,族群相當龐大,以雲林縣林內鄉八色鳥野生動物棲息地為例調查發現,台灣獼猴數量就高達1155隻,雲林縣20鄉鎮市中,目前只剩4鄉鎮未通報發現台灣獼猴。

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台灣獼猴雖然調整為一般類,但只要是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若違法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也不能隨便豢養,但目前因飼養野生動物沒有罰則,管理上較沒施力點。

張鴻猷也指出,雖然台灣獼猴將從保育類除名,但對農作物的危害依舊嚴重,農業處今年將持續辦理驅猴工作,去年爭取到林務局百萬元補助,將驅猴工作由古坑草嶺、新庄擴大到整個山區村落,今年會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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