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台灣旅客自中國攜帶香腸入境 被罰5萬元
台籍顧姓旅客15日上午從中國杭州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因攜帶3.6公斤香腸被海關查獲,遭防檢局開罰5萬元。(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新法則昨天開始生效,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將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施行首日有3名旅客自中國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被處以5萬元罰緩,今天上午又有一名台籍顧姓旅客攜帶3.6公斤香腸,自中國杭州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海關查獲,依法被處5萬元罰緩。
據了解,這名顧姓男子上午搭乘中國國際航空CA-149班機自中國杭州返台,上午11時50分經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海關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海關關員抽檢顧男行李時發現內有一塑膠袋內裝有8包香腸,由於他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海關將他移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動植物防檢局隨即依法開立裁處書,對顧男處以5萬元罰緩。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新法上路後,違規從國外攜帶肉品來台,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從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來台,更開罰5萬起跳,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將重罰100萬元,呼籲旅客不要從境外攜帶肉製品入境台灣,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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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顧姓旅客15日上午從中國杭州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因攜帶3.6公斤香腸被海關查獲,遭防檢局開罰5萬元。(記者朱沛雄攝)
防檢局人員將該批香腸噴上染色劑後,送往桃園機場焚化爐銷毀。(記者朱沛雄攝)
防檢局人員將該批香腸噴上染色劑後,送往桃園機場焚化爐銷毀。(記者朱沛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