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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賠償 消基會:未受傷乘客也能求償

消基會呼籲,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沒有真相,就沒有行車安全。」(記者陳宜加攝)

消基會呼籲,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沒有真相,就沒有行車安全。」(記者陳宜加攝)

2018/10/28 10:04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翻覆18死事故已過一週,昨天是罹難者頭七,全台列車鳴笛致哀。消基會今天出面聲明,事故顯示台鐵系統性問題,恐長期管理懈怠、瀆職,呼籲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沒有真相,就沒有行車安全。」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目前浮現事證均指出,事故列車發車前即有異常,且行駛過程中動力發生問題,台鐵卻未當機立斷、及時停駛;司機員必須邊開車邊設法排除故障,並凸顯台鐵長期趕點問題,調查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

游開雄今天偕同消基會董事雷立芬、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召集人盧信昌、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許永發、副召集人王中允等人共同默哀,並提出呼籲。

王中允表示,行車安全不能被打折扣,普悠瑪事發前,列車問題早已發生,卻仍造成意外,等同過程中乘客承受安全高風險,台鐵卻執意行車,對業者而言有損專業,也暴露台鐵便宜行事、邊開車邊修車,消基會特別重視,要求改善。

他說,國內也應由政府主導建立管理機制,包括行車事件與任何安全問題,調查追蹤並披露,讓消費者安全無虞使用運輸服務。消基會並統一呼籲,政府應儘速通過立法,成立獨立、公正、客觀的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維護消費者安全。

針對消費者權益保障,游開雄說,雖無辜死傷者獲得賠償,但其餘上百名同樣乘座事故列車,未受傷但也未達目的地的乘客,同樣應受關照與補償;目前上至交通部、下至台鐵,均未能就消費者權益提出完整補償措施,令人無法接受。

他指出,行政院雖已承諾補償罹難者540萬元、重傷者240.5萬元、其餘傷者最高60.5萬元;但依「鐵路法」規定,鐵路機構發生事故致人死亡或傷害,負損害賠償責任,另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以請求3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

他也說,目前補償措施未含受到驚嚇的乘客,但基於並未到達目的地,應比照賠償,消基會將待行政院最終調查報告出爐後,釐清責任歸屬,為受害者評估賠償額度,若台鐵補償措施不合理或不符期待,不排除代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

消基會成員默哀30秒。(記者陳宜加攝)

消基會成員默哀30秒。(記者陳宜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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