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觀光釋出利多 歷史街區可設民宿
台南舊城區古蹟集中,原台南州廳(圖左,現台灣文學館)與原台南合同廳舍(圖右,119消防隊舊址)相對望。(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交通部觀光局已修訂民宿管理辦法,增列「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得設置民宿,南市觀光旅遊局配合中央法規訂定基準,即日起受理申請,市府預定6月公告的新化歷史街區也即將適用。
南市觀光旅遊局局長王時思表示,隨著現代旅遊型態不斷轉型,越來越多旅遊者轉向深度旅遊方式,交通部觀光局修法符合這樣的市場趨勢,將更有利於進入當地居民生活的深度旅遊客層,對台南來說更符合民宿代表在地人文風情的旅遊動機。
台南舊城區古蹟聚集,單是孔廟文化園區周邊就有原台南州廳、原台南警察署、原台南合同廳舍、原台南地方法院,加上林百貨與新建南市美術館等景點,「繞1圈等於看台灣歷史」。
繼105年「台南雙城觀光地區」成為全國第1個法定公告的觀光地區,業者可依法申請民宿之後,這次南市新增「人文或歷史風貌相關區域」可設民宿,包括文化局公告的歷史街區,已有「府城歷史街區」及「鹽水歷史街區」,還有預計6月公告「新化歷史街區」,與未來歷史街區範圍將隨文化局劃定公告的區域一併適用。
此外,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內,其細部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載明得設置民宿也適用。
觀旅局表示,「台南市得設民宿具有人文或歷史風貌區域認定基準」,即日起只要位於這些區域且符合都市計畫、建築管理與使用管理、消防安檢及民宿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均可合法申設民宿,有助推升南市具在地文化歷史特色民宿產業發展。
新化歷史街區將可設民宿。(記者洪瑞琴攝)
台南舊城區的天際線,台南孔廟、武德殿古蹟與南市美術館(左至右)屋頂斜角層層映連藍天白雲。(記者洪瑞琴攝)
原台南合同廳舍古蹟修護中,將再現歷史風貌。(記者洪瑞琴攝)
原台南署察署古蹟修護中,將作南市美術館,預於8月試營運。(記者洪瑞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