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糟 職安署:僱主應適度調整勞工戶外工作
沙塵暴襲台,空氣品質糟,職安署今天表示,僱主應適度調整勞工工作型態。(記者廖千瑩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今受到中國甘肅、內蒙一帶沙塵暴抵台影響,全台西半部空氣品質糟,其中台西側站達到褐爆等級。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根據「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空氣品質變差期間,僱主應要評估戶外勞工的工作狀況採取防範措施,如提供防護器具、調整工作型態,減少或避免勞工身體暴露在惡劣環境中。
職安署指出,若空氣品質實在太差,造成勞工無法在戶外工作,也應適度調整勞工工作型態,改成先在室內工作。
根據該指引,僱主除了要評估戶外勞工的工作狀況及採取防護措施外,也應視惡化分級情形建立緊急救護機制,勞工如有身體不舒服,也應儘速安排就醫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職安署也強調,不過該指引目前沒有罰則,主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訂定,但若雇主保護勞工的措施都不錯,造成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勞工是可以追究雇主責任,勞工可以主張因外面空氣危害造成身體危害,雇主卻沒有善盡保護責任。
至於空污嚴重究竟是否可放空污假?職安署也說,目前世界各國並無相關規範,也沒有空污假,不過若空氣品質實在太差,可以暫時迴避到室內,暫停作業期間雇主也不能給予記過、懲處、扣薪等不利對待,雇主也可調整成讓勞工在室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