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0.8」誕生! 彰縣15棟老屋點燈成範例
彰化縣15棟老屋點燈範例其中1棟在彰化火車站商圈的彰化市中正路上。(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為鼓勵特色老屋的屋主,保存見證歷史文化發展的傳統建築,3年前,彰化縣政府推動「老屋點燈計畫」,今年到目前為止,全縣已有15棟老屋活化成功,與人重新連結,開始啟動歷史的回憶與創造新故事,文化局把這15棟老屋列為推動「文資0.8」保存老建築的範例,今年再向文化部爭取800萬元經費,投入老屋修繕補助。
文化局長陳文彬表示,因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的開放,任何人或團體對私有財產權的老建築,都能向建築物所轄的主管機關提報,申請列入歷史建築或古蹟保存,所以,全台各地有越來越多的屋主,不願意私有的老屋受文資法束縛,搶在被外人提報之前拆除,使得老屋演變走向「0」與「1」的極端發展,要不就是「0」拆除,要不就是「1」強制用文資法保存,但強制保存結果造成屋主與提報人或團體的對立衝突。
陳文彬指出,文化局不希望保存老建築是從建構在衝突的爭議點上出發,因而想出「文資0.8」的概念,透過「老屋點燈計畫」,由文化局補助每棟老建築最高50萬元修繕經費的方式,在老屋仍未被框在文資法的框架,仍未具備歷史建築或古蹟等文資身分,可以為老屋重新點燃一盞明燈,並在老屋補助修繕後5年內需維持活化後的現狀,5年時間讓屋主重新思考老屋的歷史定位和存在價值。
「老屋點燈計畫」今年編列200萬元經費,屋主申請相當踴躍,在最後截止申請期限就有6棟老屋申請,文化局傳統戲曲科長張林傑說,文化局預計4月2日召開審查會,做最後的審查確認,並公佈審查結果。
文化部看見地方推動老屋活化的成效,近年來大力推廣老屋補助計畫,陳文彬說,彰化縣「老屋點燈計畫」和台南市「老屋欣力計畫」都成功賦予老屋新生命,文化局向文化局送計畫書申請補助,日前已完成簡報說明,等文化部審查一旦通過申請,今年縣內將有更多經費執行老屋活化的相關業務。
彰化市中正路上的老屋「王長發商號」坐落在現代化的新建物中間。(記者張聰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