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1萬7000車主燃料費重覆繳 監理所提醒注意退費支票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你重覆繳汽機車燃料費了嗎?快看看是否有收到退費支票或者是已收到忘記兌領。
台中區監理所統計,106年中彰投的民眾,有1萬7千多件重覆繳納汽機車燃料費,台中區監理所已寄出支票退還給民眾,但是很多民眾忘記兌領,由於超過3個月就失效,但民眾還是可以向台中區監理所重新申請。
每年7月是繳納汽機車燃料費的時候,有部分民眾會忘了繳,若民眾忘了繳,台中區監理所會在9月份寄郵簡通知,若再忘了繳,就會在11月會以雙掛號的方式郵寄通知,希望民眾在期限內繳納,若再不繳就會開罰。
不過,由於很多中部地區民眾是在外地工作,而燃料費繳納的通知單都會寄到戶籍地,快要過7月或者已過繳納期,交通部會在各傳媒展開宣傳,很多車主擔心會被罰錢,就直接在居住地的便利商店印出「繳納單」直接繳費,而同時在戶籍所在地的家人也可能怕車主受罰,直接拿著繳費單繳費,因此造成重覆繳納的情形發生。
根據台中區監理所統計,105年重覆繳費有1萬7千多件,106年也是1萬7千多件,而且多半是是機車族,且是51cc至125cc的機車車主較多。
各監理所發現車主有重覆繳費,就會寄出退費支票到車主的戶籍所在地,有車主雖收到,但因為人在外地工作,加上輕型機車的燃料費只有300元,51cc至125cc為450元,因此車主覺得並不多,往往就一忘就1、2年。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支票兌領期限為3個月,若超過3個月就失效,民眾就必須重新換新支票,車主想到後又覺得要換新支票很麻煩,就一直擱著未換,不過,有人在得知超過時間無法領,直接表示要留著做紀念,不準備更換新支票。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若民眾收到監理所寄出的支票,在3個月內可前往銀行兌現,若超過3個月,即使人不在戶籍地,也可以打電話到台中區監理所,監所會把新支票寄到民眾現居地,民眾可以不必跑到戶藉地所在的監理所換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