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新規 8噸以上大型車未來需裝設數位式行車紀錄器
交通部今修法規,未來大型車需裝設能記錄駕車時間的數位式行車紀錄器(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營業大客車、總重量八噸以上貨車,根據法規都須裝設可記錄車輛瞬間速度、行駛時間、行車距離等內容的行車紀錄器,不過現在車輛多使用機械式行車紀錄器,就是業界俗稱的「大餅」。但機械式行車紀錄器資料一般人看不懂,需要專業人員判讀,且有處理費時及易被竄改等缺點;因此,交通部今日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16點之1規定,要求110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客車、大貨車新車,112年1月1日起既有型式大客車、大貨車新車,需安裝數位式行車紀錄器。
數位式行車紀錄器的功能與機械式大致相同,最大差別就是可紀錄個別駕駛開車時間,確認有無超時、過勞問題。交通部表示,駕駛開車時可插入工作卡片,系統就會記錄開車時間,是否有更換駕駛,透過卡片也能得知,開車時若未插卡,該機器就會嗶嗶叫,起到警示功能。資料判讀方面,只要回到場站就能下載輸出查詢,且不像機械式需專業人員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