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台胞證落地簽 12/1起需附中華民國身分證
金門縣政府提醒,12月1日起,金門小三通旅客經廈門五通碼頭辦理台胞證落地簽,需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表示,12月1日起,凡經廈門五通碼頭辦理台胞證「落地簽」者,需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相關證件,如未攜帶,中國出入境單位將不予辦理,提醒旅客注意。
縣府表示,據聞這項規定中國廈門方面已宣導多時,研判是為推廣5年效期的卡式「台胞證」,一般小三通旅客也都知道,對於旅客的影響有限。
縣府觀光處指出,據中國有關單位通知,12月1日起,凡經廈門五通碼頭辦理1次性台胞證(落地簽)者,需檢附我國身份證或以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替代,如未攜帶,中國將不受理入境。
觀光處提醒,國人赴中國旅遊,本來就需事先辦妥護照(或金馬證)與台胞證等旅行文件,如需辦理台胞證落地簽者,自12月1日起,請記得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
觀光處補充,廈門有關單位透露,該規定非僅針對小三通旅客,而是台灣各口岸往中國一體適用,且檢附身分證件是中國實施落地簽後就規定,只是過去未嚴格執行。
觀光處表示,台胞證為赴中國重要旅行文件,如鄉親在中國地區遭遇急難事件,可撥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2533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