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律師考試變革 增加分數門檻
律師考試明年起制度變革,第二試將增加分數門檻。(記者黃邦平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未來律師考試第二試將增加分數門檻,未達條件就不及格。
自100年1月1日起律師考試修正及格方式,由固定錄取全程到考人數8%,提高為第一試固定錄取33%可進入第二試,第二試也錄取33%,但是未在專業科目成績設限,目前80種專技人員考試類科中,律師考試是唯一採固定比例及格制、卻未訂定專業科目成績或其他特定科目最低門檻的考試類科。
今年1月考選部舉辦公聽會,4月再召開制度改革研商會議,認為考試應發揮考評專業執業能力的功能。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維持第二試全程到考人數前33%為及格標準,僅增訂第二試筆試有一科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就算不及格。
律師第二試考試科目除了「國文」及選試科目,還有「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也就是所謂「公、民、刑、商事法」四大核心領域專業科目。
考選部表示,明年律師考試將適用新規定,也已同步開始研議改進命題、閱卷方式,強化評閱客觀,提升考試鑑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