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處理性侵事件有嚴重缺失 監院糾正教育部
輔仁大學2015年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引發軒然大波,監察院進行調查後,認為輔大處理此案有嚴重缺失,今公布調查報告,並對教育部提出糾正。(資料照,記者葉冠妤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輔仁大學2015年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輔仁大學心理系處理不當,被害人出面質疑輔大吃案,引發軒然大波,監察院進行調查,認為輔大處理此案有嚴重缺失,今公布調查報告,並對教育部提出糾正,也要求教育部督導輔大,進行檢討改善。
輔仁大學於2015年6月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心理系主任何東洪處置失當,被害人和其男友不滿下,在臉書上PO文要求夏林清回應,讓此案浮上檯面,在社會上引發軒然大波,監委高鳳仙進行調查,監院今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
高鳳仙表示,輔大從副校長到生活輔導組長,有多位教育人員知悉這件性侵害後,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社政機關,而教育部迄今未依性教法規定給予裁罰,核有違失。
高鳳仙指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包括未積極聯繫被害人,亦未依法主動檢舉、介入關懷;其知悉心理系工作小組違反「輔導人員應迴避事件調查」規定後,未提出任何究責、糾正及補救措施;未依調查報告建議,對當事人予以諮商輔導等。輔大因處理缺失而遭教育部扣減400萬元補助款,教育部應督導該校檢討改善。
她認為,被害人及其男友都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夏林清、何東洪及工作小組均未認知此事實,所以沒有與被害人及其男友建立信任關係,也沒有對被害人及其男友評估創傷後提供專業輔導,在被害人及其男友提出質疑及反彈後,又未以溫和方式化解紛爭,卻採取公開反擊及責備方式,因而引發網路論戰,夏及何均遭懲處,重創輔大及心理系之聲譽。衛福部應對於性侵害被害人的輔導,訂定關規範及行為準則,以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高鳳仙也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教法均有性侵害事件的調查規定,性騷擾防治法卻僅有性騷擾而無性侵害的調查規定,對性侵害被害人保護不周,也應研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