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連上24天!農林漁牧業9.3萬人即起納彈性工時
勞動部今公告「農林漁牧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預計影響勞工約9萬3000人。(記者吳柏緯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農林漁牧業」今起納入4週彈性工時。勞動部公告,農林漁牧業中適用勞基法的受雇勞工,在經過勞資協商同意後,可用彈性挪移工時,最長可連上24天班,預計影響勞工約9萬3000人。
勞動部於今年6月底開始進行「農林漁牧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的預告,並於今天正式公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過去制定《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第2項時,原則上就同意農林漁牧可以適用四週彈性工時,但因為彈性工時必須由勞動部公告指定,因此補足程序。
勞基法中將彈性工時分為「2週」、「4週」、「8週」三種;其中「2週」適用於各行各業,「4週」、「8週」則需由勞動部認定並公告才能用。
農林漁牧業適用的4週彈性工時,採行「2週內至少有2例假」、「4週內要有4個休息日」,而且可以不受「7休1」的排班限制,被視為最具彈性的措施。以最極端的排班方式考慮,在勞資協商同意的前提下,勞工在4週的週期間,可在前後各休2天例假,4個休息日均出勤,最長可以連上24天班而不違法。
不過這次放寬仍有但書,與農漁業相關的「農產及水產品加工業」從業人員,因該行業歸屬製造業,不在適用範圍。
日前米穀公會曾提出希望將「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與「碾米」三項工作類型納入責任制。雖尚未獲勞動部同意,不過本次放寬彈性工時,也有部分產業
謝倩蒨說,「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在行業分類上屬於農業,引此也在這次放寬的範圍之中,因此可適用;但碾米屬於農產加工業,不在本次的適用範圍。
「農林漁牧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預計影響人數達9萬3000人。目前適用4週彈性工時的行業達4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