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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藥物網拍最高罰款200萬 桃園去年開罰50件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以行動劇方式,告訴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台的藥物,絕對不能於網路拍賣,否則有觸法問題。(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以行動劇方式,告訴民眾從國外攜帶回台的藥物,絕對不能於網路拍賣,否則有觸法問題。(記者謝武雄攝)

2017/06/08 14: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去年共查獲50起個人攜帶藥物回國後,違規於網路刊登販售案件,販售的品項五花八門,從感冒藥、腸胃藥、止痛藥、青草膏、人蔘到隱形眼鏡都有,最後依違反藥事法「無照藥商」規定,罰款3到200萬元。事實上,出國旅遊購買藥品、醫療器材也都有數量上的限制,由於暑假是出國旅遊旺季,衛生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民眾購買藥物以自用為宜,絕對不能販賣。

衛生局記者會是以行動劇方式,告訴民眾出國旅遊,所能攜帶藥物上限,其中西藥部分,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至於處方藥部分,若攜帶醫師處方箋以6個月用量為限,如未攜帶醫師處方箋則以2個月用量為限。

中藥部分,每種中藥材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不超過36瓶為限;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

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長張敬崴表示,最常見的狀況是民眾買了藥品後,覺得不適合,就在網路拍賣,殊不知藥品販賣需具有藥商資格,無照販賣就已經觸法;另藥品都有保存期限,加上國外藥品並無中文標示,民眾購買服用、沒有注意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有可能導致傷害,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民眾購買時還是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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