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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文化園區傳暴力衝突 新北文化局:譴責暴力

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所有權人為淡水文化基金會;園區土地則屬公有地。該片空間稱為「淡水文化園區」。(記者李雅雯攝)

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所有權人為淡水文化基金會;園區土地則屬公有地。該片空間稱為「淡水文化園區」。(記者李雅雯攝)

2017/06/05 21:21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淡水文化園區日前發生園方和進駐廠商衝突事件,雙方鬧上派出所。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文化局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園區土地和淡水文化園區管理者淡水文化基金會間的委託關係已經終止,對於在園區內發生的衝突事件表達「強烈譴責暴力」。

「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又稱「殼牌倉庫」,屬於新北市定古蹟,古蹟所有權人為淡水文化基金會;古蹟坐落土地和周邊區域則屬於公有地,由文化局委託淡水文化基金會管理。由於雙方在土地租金收取和經營管理方向上遲未有共識,經歷7次協商都破局,雙方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已在今年2月終止,文化局也針對私有古蹟占用公有地部分提起訴訟。

淡水文化基金會和文化局間僵持不下的爭議未休,日前又發生和駐園廠商衝突。5月26日晚上7時許,駐園廠商開車進入搬遷店內東西;11時許園區代表到場,雙方發生衝突。

駐園廠商代表李姵蓁說,當天自稱「園長」的園方代表顏志新對現場女性工作人員動手,類似「巴頭」的動作外,也有指甲抓到的抓傷和撞擊到的挫傷,當下已到派出所報案,也已赴醫院驗傷,受傷者將控對方傷害。李姵蓁強烈譴責暴力,她也認為文化局對於文資管理者的作為應愈加重視和關切。

顏志新為淡水文化基金會成員,對於此衝突事件,他說,當天是臨時獲報有人開車進入園區,擔心文化資產受損而急忙到現場了解,駐園廠商等一行人將手機對著他錄影,強光使其眼睛受不了,只是反射性地撥開手機,不是對方所謂的「動手打人」。

文化局在聲明中表示,古蹟場地租借是淡水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事項,其和駐園廠商的糾紛衝突已由警方受理,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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