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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人擅自變更路徑受困羊頭山 太管處將開罰

    花蓮縣消防局今早集結救難人員,上山接駁受困在恐龍塔的19名登山客。(記者王峻祺翻攝)

    花蓮縣消防局今早集結救難人員,上山接駁受困在恐龍塔的19名登山客。(記者王峻祺翻攝)

    2017/05/08 15:45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2支、共19人的登山隊,昨攀登花蓮縣秀林鄉羊頭山,在未經申請下變更原登山路線,結果一群人受困山區,今早6時花蓮縣消防局派員前往救援,約下午2時30分連同搜救隊共29人安全下山;太管處表示,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開罰!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受困登山隊伍原向太管處申請一天單攻「羊頭山」,原本應從慈恩路段入山,結果未依申請路線,逕自變更由「陽明隧道」旁的舊路線入山,行經「蕨山」往「羊頭山」攀登,但在「恐龍塔」時卻發現前方山路無法通行,加上黑色昏暗進退兩難而受困山區。

    搜救人員表示,昨晚暫請19人先就地尋找安全地點保暖避難過夜,今早4時集結隊員、6時入山救援,約11時20分接觸到登山客,因無人受傷,稍作休息後立刻下撤,歷經3小時後,下午2時37分抵達台8線公路,交由太警隊處理。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秘書林忠杉表示,登山隊未經許可,擅自行經列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的「蕨山」,目前將依違法國家公園法第19條及區域內公告禁止事項開罰。

    花蓮縣政府為減少山難發生,降低搜救資源浪費,縣議會1個多月前才通過「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山友自行變更登山路線,將可開罰6千至3萬元;縣消防局副局長吳泰濬卻表示,因該條例內政部尚未完成核備,此次事件並無法開罰。

    受困於羊頭山「恐龍塔」的2支、共19人登山隊,已平安自山區下撤。(保七總隊提供)

    受困於羊頭山「恐龍塔」的2支、共19人登山隊,已平安自山區下撤。(保七總隊提供)

    受困於羊頭山「恐龍塔」的2支、共19人登山隊,已平安自山區下撤。(保七總隊提供)

    受困於羊頭山「恐龍塔」的2支、共19人登山隊,已平安自山區下撤。(保七總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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