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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雲林分院前的攤販 將納入停車場管理

    台大雲林分院前的攤販,將納入停車場管理。(記者詹士弘攝)

    台大雲林分院前的攤販,將納入停車場管理。(記者詹士弘攝)

    2017/04/23 17:58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台大雲林分院斗六院區前的流動攤販將納入管理,不再成為街頭亂象;雲林縣文化處附設第2停車場將採OT委外經營,目前已公告招商中,將在場內增設26個貨櫃屋商店街,優先納入原有流動攤販。

    文化處停車場小客車收費標準為每小時10元,每日收費上限100元,車場計有294個停車位,其中50個月票停車位,月票1200元;另預留14個貨櫃商店區空間,預計可設置一處管理中心及26個商店,初步估算,每個商店月租金不到4000元,文化處已召集在路旁十幾個流動攤販開過說明會,會優先讓攤商進駐,租金也會打折。

    文化處長林孟儀指出,初估整體停車場建設成本約425萬元,廠商可取得8年營運權,如果營運績效良好,可延長2年營運時間,文化處希望在今年底前就可啟用營運,也希望流動攤販納入管理後,台大及文化處附近行政專區的交通及環境可以獲得改善。

    縣府停車場第一個小時停車免費,部分醫療機構或高鐵停車場也是前半小時或第一個小時停車免費優待,林孟儀說,由於停車場一個小時只收10元,價格已經很低,要第一個小時不收錢的機會不高,但可爭取15分鐘內離場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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