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造紙廠排廢水 最高罰2千萬
2017/04/14 17:34
〔記者曾迺強/嘉義報導〕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某造紙廠日前深夜排放廢水,嘉縣環保局接獲投訴派員監控2週,前天在造紙廠放流口發現有褐黃色廢水排出,採樣水質的pH值為7.4,未達標準,待水質檢驗出爐,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一項,裁罰業者6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稽查人員在12日深夜,發現該造紙廠放流口有褐黃色廢水排出,立即採取廢水執行保全程序,循溝渠往廠內追查來源,發現廢水來自作業區的清洗抄紙機機台,業者將廢水抽出至場內溝渠後,直接排放至廠外,廢水是否危害人體健康,將待水質檢驗出爐才能明朗。
環保局呼籲民眾發現環境犯罪行為時,可通報環保局,經民眾陳情、檢舉並查獲違規事實者,將頒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