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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民間申設停車場 南市祭地價稅減免手段

台南市交通局研擬修改獎助辦法,鼓勵民間力量增加停車供給。(交通局提供)

台南市交通局研擬修改獎助辦法,鼓勵民間力量增加停車供給。(交通局提供)

2017/04/14 14:34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中心區域停車需求大,且不易覓得公有土地,交通局研擬修改獎助辦法,提高補助最高50%及延長地價稅減免期限,希望鼓勵停車場業者或有閒置土地的民眾提出申請設置停車場,增加停車供給、改善交通秩序。

交通局現行「台南市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平面停車場每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3千元,每場最高獎助60萬元;立體停車場每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3萬元,每場最高獎助3百萬元;賦稅費用方面,符合獎助辦法,補貼第1年地價稅及房屋稅,最高50萬元。

可是去年實施以來,民間停車場申設僅增加4場,為了擴大經濟誘因及配合市長賴清德加碼提出補助50%政策,希望「衝」出民間興設停車格5千席目標,交通局正著手修改獎助辦法,希望能儘快在市政會議通過後,下半年實施。

交通局表示,鼓勵民眾釋出土地興建平面停車場或立體停車場,符合熱區條件最高可達50%補助經費之外,地價稅減免則朝分年減免或1次就拉高減免額度,或是民眾提供土地由市府認養興建停車場,享地價稅全免,多元化考量有利方式,鼓勵民間暫無開發計劃或使用需求的閒置土地開闢作為路外停車場。

交通局表示,民間投入路外停車場,除能獲得獎助辦法申請補助開闢工程費用及稅賦減免,停車場闢建後,經營業者也能獲得停車費收入,地主亦可獲得土地租賃費,活化閒置資產,增加停車供給、美化市容也有極大助益,可說是公私協力、共創多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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