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都更不同意戶告林洲民 律師:台北好好拆元年啟動

    張姓屋主受訪時情緒激動。(記者黃捷攝)

    張姓屋主受訪時情緒激動。(記者黃捷攝)

    2017/03/23 17:2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長安西路都更案今天上午開始拆除,不同意戶委任律師蔡志揚今表示,政府強拆帶頭違法,「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建商。」今天下午3點半至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都發局長林洲民「湮滅證據罪」、「妨害公務罪」、「圖利罪」等5項罪名,並帶諷刺口吻喊話:「我宣布『台北好好拆』元年已經啟動!」。

    蔡志揚的刑事告訴狀指出,檢察官17日勘驗都更現場時表明,該建築有委請第三方鑑定的必要,林當時也在場,張姓屋主事後也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獲准,未料林仍於夜間遞送強制拆除函文,並於隔天清晨迅速拆除,顯然故意湮滅證據,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

    而為維護及保全現場證據,張男尚未搬移家中物品,林卻趁張男至警局做筆錄時,以鐵製圍籬封鎖房屋,動員大批警力禁止張男收取家當,導致房屋被拆後,屋內大量財物被壓壞,涉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物品罪。

    而林動員大批警力阻止張男進入自家房屋的行為,同時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此外,林明知該房屋經民事法院裁定保全證據,房屋經結構工程技師公會22日的鑑定報告僅說明「建議應將傾斜量體儘速拆除」,卻仍於夜間發函「將強制拆除全棟建築物」,林仍無視都市審議委員建議執意拆除,圖利欣偉傑建設公司,涉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罪。

    而林無視民事法院為證據保全,裁定委請技師公會鑑定,且蔑視檢方刑事偵查的權限,於法、檢2單位執行職務及職權行使時強拆房屋,涉犯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

    律師蔡志揚指控林洲民5大罪名。(記者黃捷攝)

    律師蔡志揚指控林洲民5大罪名。(記者黃捷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